《保安服務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施行后,我國保安服務業進入有法可依的新階段,而一些新問題亟需落實解決,包括審批、備案、考試發證等,另一方面,一些違法違規事件時有發生。2011年10月,在昆明官渡,40名保安將一名17歲少年當場毆打致死。同年,北京警方查處了某保安公司離職人員冒用該公司名義,在昌平北七家非法從事對外地來京上訪人員的“截訪、送訪”活動。而就在此事發生的一年前,北京警方對在京設立多處“黑監獄”,攔截關押上訪人員的北京安元鼎保安公司進行了立案偵查。一系列惡性事件的發生,不僅引發了社會的一片熱議,也引起了相關部門的極大關注。保安市場亟需一場大規模的清理整頓。
2011年11月30日,北京市公安局啟動了持續到今年5月底的清理整頓打擊規范保安服務市場專項行動,重點查處未經公安機關許可擅自經營保安服務等6類違法違規行為,以建立管轄嚴密、責權一致、定位清晰的首都保安服務監管體系。北京之所以開展為期半年之久的清理整頓活動,與《條例》施行以來,所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有著密切關系,如民營保安公司的審批、自行招用保安員單位的備案以及接連出現的保安“截訪”等,同時也是為了今后日常監管的順利開展奠定基礎。北京的經驗做法:首先是摸清底數,掌握保安服務市場的整體情況;第二是審批備案,完成在冊待審批保安服務公司的行政許可和自行招用保安員單位及跨區域從事保安服務的公司的備案;第三是考試發證,組織保安員進行資格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第四是信息錄入,保安服務公司的相關信息及時錄入到保安信息管理系統;第五是打擊違法,查處一切非法保安組織、非法保安行為。北京的做法得到了業內外的贊許。
自2010年1月1日,《條例》正式施行以來,全國各地根據自身實際,紛紛開展專項清理整頓活動,在整頓保安服務市場秩序,打擊保安服務市場違法違規行為以及規范保安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的管理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然而,如何保持清理整頓活動的成果是我們應當理性思考的問題。在過去的實踐中,職能部門曾先后多次開展清理整頓活動,但風頭一過,自行招用保安員單位違法違規現象又有“抬頭”。猶如突發的疾患,在緊急情況下一劑猛藥可將其控制住,但要想將疾患治愈需靠平時的治療。清理整頓活動對于行業中出現的問題就是一劑猛藥,在短期內療效明顯,如若將這短期療效保持下去還需長期的治療與調理,這就需要相關部門不斷加強日常監督和管理。正如2011年多個省份開展的清理整頓活動中所提到的,要認真汲取以往清理整頓留有死角,風頭一過死灰復燃的教訓,在建立健全保安監管長效機制上下功夫。市場“清”了,如何“理”好乃是長久之計。
在媒體報道的保安違法違規案例中,大多是單位自行招用的保安員和違法經營的“保安公司”的保安員所為。這些單位及其保安員數量多、范圍廣、人員結構復雜,對他們不僅僅是備案,更重要的是管理。如何管理好這支龐大而分散的隊伍,剔除不合格的保安員,是對我們依法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的直接考量,是關乎保安隊伍管理的成與敗。
良好的市場環境,到位的監督與管理,是中國保安行業健康發展的根本保證。清理整頓保安市場是凈化保安市場,更好地實施監管所亟需的。 |